时间:2023-12-26 19:30:02来源:
取暖费发放的标准:
1、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每人每个取暖期的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分别提高到:
省级1550元,厅级1100元,处级950元,科级及以下800元;
2、城市低保户每人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600元;
3、农村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每户每个取暖期取暖费标准由现行标准提高到200元。
2019年,石家庄取暖费为每平方米22元。
石家庄市居民取暖费每平方米22元,非居民为每平方米31元。
计费面积按建筑面积扣成10%公摊面积计算,有电梯和消防通道的住宅扣减15%计费,地下室及住宅楼外的公推面和不得计入收费面积。
空置房不收取取暖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