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3-08-15 14:17:45来源:
可分解成“明”字,“皿”字,“日”字,“月”字,“朋”字,“血”字,“同”字,“中”字,“四”字,“田”字,“天”字,“母”字,“刀”字,“口”字,“皁”字,“召”字,“力”字,“用”字。
旗相当于县,盟相当于专区。
“盟”在行政地位与地级市相同。
盟下辖区域包括若干个县、旗、县级市。
管理机构为盟行政公署。
现内蒙古自治区存在的盟有三个,分别是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和兴安盟。
“旗”在行政级别等同于市辖区、县级市、县等县级行政区。
“盟”,初见于商朝甲骨文中,会意字。
本义是“结盟”。
甲骨文由“囧”(义为“窗户明亮,音jiǒng)、“皿”构成。
古代诸侯结盟时,需杀牲歃血,盛酒于器,向神发誓,所以从“皿”。
有些字体从“血”,也说得通。
后常作“盟”,以“明”为声旁。
后来陆续在金文、楚系简帛、秦系简牍、说文中发现,“盟”字简体版的楷书从秦朝小篆演变而来。
1、“盟”和“旗”都是中国行政区划之一,都是内蒙古自治区独有的行政区域。
2、“盟”在行政地位与地级市相同。
盟下辖区域包括若干个县、旗、县级市。
管理机构为盟行政公署。
现内蒙古自治区存在的盟有三个,分别是锡林郭勒盟、阿拉善盟和兴安盟。
3、“旗”在行政级别等同于市辖区、县级市、县等县级行政区。